《公共證成如何可能:重鑄哈貝馬斯與羅爾斯之爭》立足于他們哈貝馬斯與羅爾斯之爭的三篇主要文獻,并深入到他們各自著述的核心表述,來嘗試回答這個價值多元時代的基本問題。首先從羅爾斯的政治轉向開始,把他在“政治性觀念”和“整全性學說”之間做出的二元論區(qū)分,作為該書的立論基礎。其次,該書通過論證,希望以哈貝馬斯的“道德的視角”,補正“公共證成”之不足,并試圖在一種“基礎與視角之爭”的解釋框架之內,來審視這次“家族內部之爭”,到底可以帶給我們怎樣的“方法論自覺”意義,從而讓我們更好地去描述或表達自己的“政治關切”。最后,又回到康德的實踐理性傳統(tǒng),讓他們二人一同接受康德的檢驗。這種檢驗或許可以告訴我們,要想實現(xiàn)一種真正的政治自主和政治成熟,須重新訴諸“理性的公共運用”而不是被羅爾斯建構出的單純是政治意義上的“公共理性”,把啟蒙——其包括“證成”和“對話”,“學習”和“批判”——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