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弘,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經濟法博士生導師組組長。任中國銀行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會長,以及上海金融法制研究會、上海國際商務法律研究會副會長等。歷任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上海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兼任上海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上海等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商事經貿調解中心調解員;上海市人大財經委、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等立法、司法、政府機關咨詢專家;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委員會委員。先后任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機構、國有企業(yè)集團獨立董事或外部董事等。 長期從事經濟法學、商法學以及金融法的教學研究。著有《市場監(jiān)管法論》《中國證券市場發(fā)展的法律調控》《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制環(huán)境》《信托法論》等專著十余部,主編《金融法律評論》《當代金融法研究》,主編規(guī)劃教材、統(tǒng)編教材和編著二十余部,發(fā)表論文數十篇,主持完成部委、省市重點課題數十項。多次獲得上海市政府決策咨詢成果獎,獲全國法學教材一等獎、上海市優(yōu)秀法學研究成果一等獎、上海市教學成果一等獎、上海市高校優(yōu)秀教材一等獎等。上海市級教學團隊帶頭人。 獲全國優(yōu)秀教師榮譽稱號,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上海市領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