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一部分介紹了美國法視野下的同性戀問題,分析了同性婚姻案件的裁決融合了正當程序條款和平等保護條款,打破了一些學者認為的最高法院的裁決僅僅是是一種政治和文化決斷,缺乏法教義學基礎的謬見。同性戀是先天還是后天形成的,性傾向是否可以改變,與平等保護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性傾向歧視是否是一種性別歧視,本書揭示了憲法學上應該如何對這些問題進行分析。內容簡介后半:本書第二部分是中國法視野下的性/別少數群體平等保護,著重分析了跨性別婚姻權利在中國法之下是如何實現的,既沒有相關的立法討論,也缺乏里程碑式的司法裁決,體現為一種無聲無息的變遷。另外,透過對一起刑事案件的分析,揭示了刑法需要憲法的制約才能真正的體現謙抑性。第三部分是對一些學術著作的書評,研究了中國法之下的同性戀問題有哪些不同于西方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