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所關注的個人隱私指向公共領域的私生活。最早出現的隱私權概念只具有民事侵權法意義,旨在保護個人私生活領域免受他人介入而保持獨處。現代社會發(fā)展使隱私權成為一種憲法權利,以保障個人私生活免受國家權力的介入而保持適度的自由。憲法隱私權是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相互分離思想的催生物,它既保護個人私生活、家庭、住宅、通信與通訊秘密以及個人數據資料,也保護個人合理期待的一切隱私利益,通過這種保護促進個人自由和社會和諧。當前,憲法隱私權已經發(fā)展成為許多國家憲法明文規(guī)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美國和德國法為我們提供了憲法隱私權制度化的兩種不同參考模式,因此,我國憲法增加隱私權專門條款已經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