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法律實現(xiàn)正義,既是法律人固守的信條,也是人們寄予法治的期望。然而,法治的實施,或者法治名義之下的制度實踐,不一定都指向這一目標。因為具體的法治是有成本的,甚至是有偏向性的。對許多需要法律幫助的人來說,法律可能是陌生的,昂貴的,高高在上的,遙不可及的,或者是冷漠甚至不友好的。在一些發(fā)展中國家,這種情形尤為突出。進入21世紀以后,法律與發(fā)展運動中強調自下而上的呼聲日漸高漲,所針對的也是這種情形。新的概念和理論雖然重點不盡相同,但都主張法律發(fā)展應當使窮人獲益,后者的需求和偏好應當成為法律改革的正當性基礎。本輯以“法治與獲致正義”為主題,正是想透過學者們對這一問題的研究與反思,對中國的法治現(xiàn)狀作一個自下而上的觀察。本輯主題研討收有四篇文章。第一篇文章《致窮人的司法》,為讀者了解相關理論和研究提供了一個極好的批評性介紹。這篇文章對過去十數(shù)年間國際范圍內法律與發(fā)展運動中自下而上導向的各種概念和理論作了全面的檢視,對這些概念和理論產生的背景、它們相互間的關系和各自的短長,以及它們同所欲取代的法治模式的關系,有簡明而中肯的論述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