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國際經濟貿易取得了飛躍性的發(fā)展,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急劇增加,大量而復雜的國際民商事爭議隨之而來,為了保護國際民商事關系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國際民商事爭議,建立一套快捷、簡便的爭議解決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眾所周知,與國內民商事案件不同,國際民商事爭議是指含有國際因素或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其解決方法在實踐中常用的有兩大類:司法途徑(訴訟)和非司法途徑。司法途徑也稱訴訟方法,它是指由爭議當事人在一國法院提起訴訟。非司法途徑是指訴訟之外的爭議解決方法,包括協(xié)商、調解和仲裁。在司法解決方法和非司法解決方法中,仲裁和訴訟是獨立的爭議解決程序。本書立足于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中的基本問題,深入探討了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中所涉及到的理論問題,同時結合中國改革開放30年涉外司法實踐,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論述:首先,在緒論中對國際民商事爭議加以界定,論述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途徑以及國際民商事爭議主體的法律地位問題;其次,在第一編中全面論述國際民商事爭議訴訟解決途徑,包括管轄權問題、司法協(xié)助問題以及判決的承認與執(zhí)行問題等;再次,在第二編中全面論述國際民商事爭議仲裁解決途徑,包括仲裁機構、仲裁協(xié)議、仲裁程序以及裁決的承認與執(zhí)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