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2008年5月12日)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就《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答記者問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
第二部分
一、《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出臺的背景、起草過程和總體思路
1.《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出臺的背景是什么?為什么要專門針對市縣政府出臺依法行政的決定?
2.如何認識市縣兩級政府在我國政權體系中的地位?
3.如何評價目前基層總體的依法行政狀況?
4.《決定》出臺的過程和細節(jié)是怎樣的?
5.起草《決定》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6.我國先后出臺了哪些旨在推進依法行政、建
設法治政府的文件?
二、“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基本理論
7.依法行政的基本涵義是什么?
8.依法行政就是依法治理社會嗎?
9.依法行政就是按照行政機關制定的部門規(guī)章或文件規(guī)定“行政”嗎?
10.如何理解依法行政是一個“系統工程”?
11.依法行政的本質是什么?
12.我國推進依法行政的基本經驗是什么?
13.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是什么?
14.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5.如何認識法治政府的內涵?
16.法治政府的基本標志包括哪些?
17.法治政府對政府職能的要求是什么?應當如何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個人的關系?
18.如何理解“中央與地方、政府與部門的權限劃分”?
19.法治政府對行政管理體制的要求是什么?
20.如何理解行政權力與責任掛鉤、與利益脫鉤?
21.法治政府對法制建設的要求有哪些?
三、大力提高市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四、完善市縣政府行政決策機制
五、建立健全規(guī)范性文件監(jiān)督管理制度
六、嚴格行政執(zhí)法
七、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jiān)督
八、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九、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雜雜實實地推進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