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大學英語教學基本要不求”項目組制定的《大學英語教學基本要求》已于2004年實施,在其《課程要求》中,強調了“大學英語的教學目標是培養(yǎng)學生的英語綜合應用能力,特別是聽說能力,使學生在今后的工作和社會交往中能用英語有效地進行口頭和書面的信息交流,同時增強其自主學習能力,提高綜合文化素養(yǎng),以適應我國社會發(fā)展和國際交流的需要”。根據(jù)這一《課程要求》,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2006年向全國各高等院校發(fā)出通知,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中增加了聽力在考試中的比例,在新的710分的計分中聽力部分占了249分。其考試增加了長對話的形式,聽寫也從過去的不確定項目成了考試中的固定項目。總體比例的增加和考試形式的變化說明了新形式的變革需要,同時也要求我們對教材進行更新的探索。本書附聽力光盤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