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各自封閉的地域環(huán)境中,發(fā)展著不同的法律文化,當西方人在16 世紀發(fā)現了中國的時候,隨著接觸與碰撞,首先遇到的是法律沖突,于是東西方的法律從此走向整合。本書以獨特的視角揭示了這一沖突的過程,作者用百余幅鮮為人知的珍貴圖文資料,為我們描述了那一段被遺忘了的歷史。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應該了解到古老的中國法律,曾經是世界法律發(fā)展史上獨具輝煌的一頁,但是當西方法律走向新的文明與變革之時,中國的法律卻停滯不前,并更加趨于固化,從此中西方法律文化之間的距離日漸拉開。但是,在中世紀開始至西方的工業(yè)革命之前,所謂的西方法律同樣充滿著毫無人性的殘酷的對人的摧殘,而且宗教法庭中的任意性和殘忍,并不亞于當時的東方。就當時的西方宗教法庭而言,因為有人說地球是圓的,而被施以火刑的故事也在警示我們:對于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較,應當是架構在時間與空間相對平等的歷史境況之下,這樣的比較才可以得出更加客觀的,更有說明力的結論。本書是關于研究“16世紀以來西方人眼中的中國法律”的專著,具體包括了:當西方遇到東方(1517—1793)、失之交臂的握手(1793—1911)、威妥瑪與《文件自邇集》、死刑與私刑、風從西邊來等方面的內容。 本書用百余幅鮮為人知的珍貴圖文資料,為讀者們描述了那一段被遺忘了的歷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