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法律程序的正當性也越來越受到重視,公安機關各業(yè)務部門為了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職責,全面、正確、及時地實施法律,在實際工作中對原有的法律文書做了很好的充實和完善。2002年12月18日公安部對1996年11月14日頒布的《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格式》進行了重大修改。同時公安部制定了《公安行政法律文書(式樣)》,于2003年9月19日印發(fā)各地公安機關,并自2004年1月1日起開始使用。兩大類新文書的使用很顯然對促進公安機關依法行使職能、提高工作質量發(fā)揮著積極的促進作用。為了使公安機關各職能部門真正掌握好公安法律文書的制作和使用,適應現實工作的需要,我們編寫了本書。本書面向公安機關,作為公安機關制作、使用法律文書的小型工具參考書。另外,也能夠成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及處理日常行政案件的指南。本書編寫結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所規(guī)定的公安機關的業(yè)務范圍來劃分。主要分為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和行政法律文書大類。每大類分為若干小類(詳細見目錄)。在具體到每一小類的寫作時?;靖袷饺缦拢阂弧⑽臅母拍?,涉及的法律條款,文書的結構和寫法;二、文書最新格式及制作使用中要注意的問題;三、相應的典型文書范例。全書寫作以此為模本,根據具體文書詳略有所調整。具體體例上,刑事文書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格式(2002版)》的規(guī)定,按公安機關參與刑事訴訟的不同階段分為,立案、破案、管轄、回避文書;律師參與訴訟文書;強制措施文書;偵查取證文書;看守、執(zhí)行文書等五部分。行政業(yè)務文書根據公安部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書(式樣)》的規(guī)定,按公安機關的行政受案范圍分為:治安管理文書;行政復議、訴訟文書(含聽證)、勞教少管文書;消防管理文書、交通管理文書,其他(含出入境管理,內部保衛(wèi),戒毒等主要文書)等六部分。本書有著自己的特色,能夠在實際工作中發(fā)揮應有的作用。一、內容新:本書依托《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格式(2002版)》以及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書(式樣)》而編寫。這兩個文書格式都是最新規(guī)定,并且和以前文書格式有較大變化,因此現實中需要一本能夠對最新文書有講解和范例的參考書,本書直接依據最新格式。同類別的著作或是內容沒有本書全面,或是比較陳舊,不會適應新的實際工作需要,比如說公安機關在舉行聽證程序時的文書很少有著作提及。這可以說是本書的一個較大特色。另外,本書的寫作理論以及所采用的范例都是最新的,希望通過此來體現本書和同類別著作的不同之處。二、實用性強:公安文書數以百種,但各部門經常使用的并不多,故本書只對公安機關實務工作中常用的重要文書進行講解。并且公安機關的文書有許多是填充式文書,在掌握一定的寫作技巧后可以輕易地完成,所以,對于這樣的文書,本書在文書的結構以及寫法上多加以描述和指導。對于許多需要較強寫作技巧的文字敘述類文書則考慮到實際的需要,我們不僅給出寫作方法、法律依據,還列出范例與格式供讀者參考。詳略相間,在不大的篇幅里體現出較強的實用性。三、內容全面:現有的許多同類著作大多是對公安機關某一部門的文書進行的講解和范例。但公安工作業(yè)務范圍很廣,全面對各種業(yè)務的文書都有精辟講解與范例的著作本來就極少,能依據最新文書格式進行較全面講解的還沒有出現,本書填補了這項空白。本書編寫分工如下:崔凱第一編、第二編、第三編第四章萬平第三編第二章齊風敏第三編第三章劉文鵬第三編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全書由劉田玉統(tǒng)稿真誠希望本書對讀者有所幫助,由于編者水平有限,缺點、疏漏在所難免,敬請各位專家、讀者批評指正。編者2005年12月